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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位于中国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的建邦大厦纷争不断,投资人纠纷、银行催债、装修改造等各方面的争夺纷纷上演。经过对这家由私募基金持有的物业深入了解之后发现,这栋物业背后涉及到有中国房地产教父之称的孟晓苏以及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华腾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腾资本”),上述纠纷也充分暴露了私募基金投资过程中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以及物权所有人与物业运营方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

2017年,孟晓苏担任董事长的汇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力基金”)发起设立“汇力招商合伙企业”通过上海茂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茂容”)持有上海建邦大厦,该基金背后的主要投资人(即汇力招商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是华腾资本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二十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华腾玉泉山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建邦大厦完成工商变更后,交由上海荟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该公司由汇力基金控股60%股权。

将汇力基金及孟晓苏推向风控浪尖的则是,其无视投资人利益,直接低价出让上海建邦大厦。2023年3月,基金管理人汇力基金在没有征求基金投资人华腾资本同意的前提下,亦在上海茂容未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其控制的上海茂容公章直接与第三方签署《建邦大厦项目改造出售合作协议》并单方面决定通过协议向第三方让渡重大利益,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直接造成了基金投资人利益的重大损失,严重违背了基金管理人的受托管理义务。

据了解,上海建邦大厦项目在汇力基金介入前后,不符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不止于此。

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监管要求需要在新一年的前四个月之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而汇力基金至今已经逾期两个月仍未向基金投资人进行披露,并且至今亦未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基金投资人对上一年度的运营情况无法知情。而在基金投资人注入资金之前,汇力基金也涉嫌不真实的披露和宣传,其中包括故意低报贷款成本、虚增经营利润等情形。这直接导致了上海建邦大厦项目运营至今,亏损逐年增大,且多次出现现金流短缺问题。此种情形下汇力基金没有恪尽职守,没有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严重损害了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在关联方交易方面,汇力基金也存在向关联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将建邦项目的运营管理权委托给其旗下公司上海荟鸣,关联交易并不客观公允,在项目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依然向关联公司支付高额运营管理费,涉嫌严重的利益输送等问题。

一直以来,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汇力基金无视基金投资人利益,在上海建邦大厦项目运营亏损的情形下,拒不采纳基金投资人及时清算的合理建议,导致亏损的持续增加,并直接导致错过项目退出、基金投资人实现收益的最佳节点。

与此同时,孟晓苏担任董事长的汇力基金也每况愈下。2021年至2022年,汇力基金多名核心员工离职,包括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建邦大厦项目经理、投后经理等,汇力基金的履职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当前,汇力基金在违反汇力招商合伙协议、未经有限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利用上海茂容公章直接与第三方签署《建邦大厦项目改造出售合作协议》,违背了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和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受托义务。基金投资人获知上述情况后,多次要求派驻专业人员监督施工改造全流程,避免投资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这一合理诉求再次遭到汇力基金的无理拒绝。据了解,上海建邦大厦的整体投资金额达8亿元,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其中股东出资共计3.93亿元,而股东出资中华腾资本代表其管理的基金共计出资2.8亿元,出资占比达到71.25%,为上海建邦大厦股东出资中的最大出资人,上海建邦大厦另有银行贷款约4亿元。华腾资本表示,在基金投资人客观上已面临亏损的情况下,基于销售定价、装修费用、销售佣金等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利益,资金安全、税务安全、政策因素等重大事项亦直接关系到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其已多次向汇力基金提出,只有投资人指定监督才能真正维护投资人利益,才能真正有效杜绝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而汇力基金却一再拒绝基金投资人的合理诉求,其背后是否存在与第三方的内幕交易、涉嫌利益输送更加引人怀疑。

更有甚者,汇力基金利用其实控的上海茂容突然在节假日(6月22日)发出工程招标通知,要求在当日21:00前以电邮方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要求投标单位于2023年6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详细投标文件。而2023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为国家法定端午节假期,这种通过假期招标、且招标时间如此仓促的行为,严重不符合市场化原则。这种“形式主义”的背后是否存在通过“内定”施工方和管理顾问以阻止第三方进行监督、侵害基金投资人利益也愈发引人怀疑。

汇力基金的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而孟晓苏作为中国的“房地产教父”,通过私募基金募集社会资金的方式持有房地产项目,枉顾受托义务,违规进行项目管理,在资产价值持续贬值的情况下不断地进行利益输送,并尝试违法出售项目,最终会造成基金投资人的重大实际亏损。在此,基金投资人应联合起来,强烈呼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介入,依据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终止孟晓苏以及汇力基金侵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让基金投资人真正获得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


来源:雪球新闻网

标题:汇力基金无视投资人利益,孟晓苏折戟上海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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